生態環境部:達到這個標準的陶瓷企業 可免停限產
瀏覽: 發布日期:2019-08-28
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,陶瓷企業停產成為了不少產區的常態。近日,生態環境部印發了《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》(簡稱《技術指南》),對鋼鐵、焦化、鑄造、玻璃、石化等15個行業明確了績效分級指標,供各地制定分級管控措施時參考。其中,針對陶瓷行業企業分為A、B、C三級,實行分級管控。
生態環境部表示將全面達到超低排放的企業列為A級,這類企業在今年冬季重污染應對時不需采取限產或停產等減排措施,樹立標桿企業,推動行業治理水平提升,形成“良幣驅逐劣幣”的公平競爭環境,促進重點行業高質量發展。
針對重點區域、重點領域,在重點時段對不同環保績效水平的工業企業,采取更加精準、更加科學的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,有利于增強企業預期,提前有序調整生產,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。
《指南》通過燃料種類、污染治理技術、無組織管控、監測監控水平、排放限值、運輸方式等差異化指標將陶瓷企業分級,其中燃料方面:
A級企業燃料種類為,窯爐和噴霧干燥塔都使用天然氣、焦爐煤氣、液化石油氣或電等清潔能源;
B級企業燃料種類為,窯爐使用天然氣、焦爐煤氣或液化石油氣等;噴霧干燥塔使用煤制氣或煤;
C級企業燃料種類為A、B兩級以外的燃料。
污染治理技術方面:
A級企業的規定為,顆粒物治理采用袋式除塵、濕式電除塵等;脫硫治理采用石灰-石膏濕法脫硫、鈉堿法脫硫、半干法/干法脫硫等(不含使用天然氣、液化石油氣為燃料);噴霧干燥塔熱風爐配備SNCR等脫硝裝置或采用干法制粉工藝,窯爐可配備SCR或SCR/SNCR高效脫硝裝置。
B級企業的規定為:顆粒物治理設施主要為袋式除塵噴淋除塵等。脫硫設施包括石灰-石膏濕法脫硫、鈉堿法脫硫、半干法/干法脫硫等或使用天然氣可實現SO2穩定達標排放的;噴霧干燥塔熱風爐配備SNCR等脫硝裝置。
據了解,A級企業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排放規定為,顆粒物、SO2、NOx排放濃度分別控制在10mg/m3、30mg/m3、100mg/m3以內。
陶瓷行業實施范圍為,包括建筑陶瓷生產企業,獨立的干坯制造或燒成、獨立烤花工序等。衛生陶瓷、日用陶瓷等不參與績效分級。
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減排措施規定為:
達到超低排放的A級企業免于停產、限產等減排措施;
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,B級企業焙燒工序停產50%(含)以上,以生產線計,禁止運輸;
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,C級企業停產,禁止運輸;
紅色預警期間,衛陶和日用陶瓷企業停產,禁止運輸。
針對以上措施,有關部門采用電量分析方法、現場核查、臺賬核查、運輸核查等方法進行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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