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:擬為建筑領域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立法
瀏覽: 發布日期:2023-08-03
近日,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《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(草案)》(下稱《條例(草案)》)進行第一次審議。
北京市司法局局長崔楊表示,隨著經濟社會發展,建筑節能工作的范疇不斷擴充,并逐步向建筑領域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轉型。推動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,實現建筑領域綠色發展,不僅需要建筑本體全壽命期的綠色建造、綠色運維,還需要持續優化建筑用能結構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、建材綠色供應鏈建設等相關領域、相關產業的支撐,需要社會各方主體共同參與。原有的建筑節能管理制度無法完全滿足新的發展需要,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,進一步明確建筑綠色發展相關要求,明晰社會各方主體權利義務,強化事中事后監督管理,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。
《條例(草案)》共7章55條,分為總則、規劃與建設、運行與改造、科技與產業支撐、引導與激勵、法律責任以及附則,旨在貫徹綠色發展理念,節約資源能源,降低污染物排放,提升建筑品質,改善人居環境,推動建筑領域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。
新建建筑應按標準安裝太陽能光伏或光熱系統
《條例(草案)》規定,北京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應當明確綠色建筑星級、裝配式建筑要求、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應用等建筑綠色發展要求。
其中,新建民用建筑執行綠色建筑一星級以上標準;新建大型公共建筑、政府性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新建民用建筑、城市副中心新建居住建筑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以上標準;新建超高層建筑、首都功能核心區新建建筑、城市副中心新建公共建筑執行綠色建筑三星級標準。鼓勵工業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以上標準建設。
此外,北京擬推動建筑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。新建建筑應當按照標準安裝太陽能光伏或者光熱系統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應當與建筑外觀、形態相協調,與建筑主體同步設計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驗收,并保證正常應用。
鼓勵實現建材供應全鏈條綠色環保
《條例(草案)》提出,北京擬推動建材綠色供應鏈建設,培育建材集成供應企業,鼓勵通過綠色制造、綠色包裝、綠色運輸、廢棄產品回收利用等方式,實現建材供應全鏈條綠色環保。
同時,建立健全建材供應鏈可追溯監督管理體系,推行建材數據分類標準及編碼,對建材產品進行標識。推進綠色建材認證與結果采信,定期發布綠色建材生產信息、市場價格信息與應用情況,逐步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。
城市更新項目應開展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
此外,在尊重建筑所有權人意愿的基礎上,對既有居住建筑可以實施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,鼓勵與建筑內水、電、氣、熱等專業管線改造和公共區域環境整治提升等同步實施。
與天津、河北建立建筑綠色發展協同機制
根據《條例(草案)》,北京擬推動城市副中心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建設,推動建筑高質量發展,構建綠色低碳綜合能源系統,推進近零碳排放示范,開展綠色社區創建,支持建筑綠色發展相關政策改革創新。
此外,與天津市、河北省建立建筑綠色發展協同機制,推動技術標準協同,認證結果互認,監督執法聯動,信用信息共享,促進相關產業協同發展。
鼓勵在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中探索建立綠色評價標準
《條例(草案)》提出,北京擬實行綠色建筑標識制度,逐步推行裝配式建筑評價和健康建筑評價等制度。鼓勵在道路、橋梁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中探索建立綠色評價標準,明確等級要求。鼓勵在重點功能區、產業園區以及成片實施城市更新的區域開展成片示范建設,提升建筑綠色發展的規模效益和集聚效益。(來源:北京新聞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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